2008年11月1日

用土地處理廢水方式

NTS自然淨化水處理系統,就是指在人為控制下,利用自然生態處裡的方式進行水體中污染物的去除,以達到廢污水處理目標,屬於水處理的一種生態工法。

目前大致上可以分為四種類型:濕地處理系統、水生生物處理系統、廢水穩定塘、陸地處理法等類型。

本處理系統之優點在於
1、符合生態觀點,成本低且容易操作,此外也無污泥問題產生
2、還能回收利用部份營養鹽物質或是水資源與水生作物等,在適當的規劃之下,某些人工溼地亦具有保育與景觀功能。

缺點在於:
1、台灣由於土地較小,多數自然處理系統的設置往往會形成污水直接排入土地,正常狀況下,自然處理系統較適合生活污水的二級或三級處理上,且須注意毒性物質的排入,因此本系統並不是不需要一級處理的。
2、土地處理系統中所排放之污水,對於大腸桿菌等部份微生物上無法完全清除,因此系統處理過之水體不建議使用,但在符合標準時可以作為回收水源 (溼地)或是灌溉花草使用。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請問,台灣廢水量多少,用土地可以去處理多少??

匿名 提到...

土地處理系統係提供一種可行的廢水末端處理方式,或許並不能全然適用於該區域,但這種處理方式目前卻是較為生態與環保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