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涵容能力與地球永續發展之關係

根據[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定義永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之需要,又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機會,即是對於在生態可能範圍內的消費標準和所有可能範圍內的消費標準,以及所有人皆可合理的嚮往標準之提倡,因此狹義的永續發展意味著世代間社會公平,但也須合理地延伸到每一個世代內部的公平。
從「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所闡述的觀念來看:
1.人類應該維持生態的完整性,強調人類生產與生活的方式要和地球的承載能力保持平衡,確保地球生命力和生物的多樣性。
2.人類應建立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性,確保當代與後代全體人民的基本要求。
3.人類在解決眼前的經濟問題時,要以不降低環境品質與不破壞自然資源為前提,使經濟發展的淨利益增加到最大。

也就是說,所謂的「永續發展」是一種先考慮某地區基本的環境涵容能力,再就跨世代公平性、當代社會正義與生活品質取得平衡,且擬具妥善計畫的良性發展策略,簡言之,永續發展是一個兼顧共同性(Commonality)、公平性(Fairness)與永續性(Substainability)的發展策略。

筆者試舉簡易之河川水體之氧垂曲線作為代表:



以此圖可知,若有機污染的注入量超過河川水體可承受之涵容能力,該河川將呈現脫氧曲線且不易恢復,為一不永續的趨勢產生,反之若維持在河川可承受之涵容能力,則河川可藉由自淨作用緩慢恢復,這個時候若無其他汙染情形加重河川之負荷,整體而言河川本身的永續性並未受到影響。

PS:有關此環境議題之論述,僅為個人之論述,不代表一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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